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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端留言敬悉:

有 關 台端詢問藥品之處理情形乙案,本局回復如下:

家中未使用或過期的藥品,可以依照廢舊藥品清除六步驟處理。(廢舊藥品正確清除方法網址:hptt://www.52014.org.tw/)

廢舊藥品清除六步驟:【步驟一】將剩餘的藥水倒入夾鏈袋中。【步驟二】將藥水罐用水充一下。注意唷!沖過藥水罐的水也要倒入夾鏈袋中。【步驟三】將剩餘的藥丸從包裝(如鋁箔包裝、藥袋等)中取出,並全部藥丸集中在夾鏈袋裡。【步驟四】可以用泡過的茶葉、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等,把它們和藥水藥丸混合在一起。【步驟五】將夾鏈袋密封起來,就可隨一般垃圾清除。【步驟六】乾淨的藥袋和藥水罐就可以回收囉!

但癌症用藥、抗生素、避孕藥、更年期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、降膽固醇藥、鎮靜劑及抗癲癇藥等特殊藥則可送到原開立醫院或診所處置。本局亦將透過本局及縣府網站加強民眾清除藥品觀念。謝謝您的留言。

衛生局敬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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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rahms198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